秦岭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内容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秦岭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占地面积:10021.14平方米

地理位置: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

土地使用权人:博望镇村民集体所有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

未来规划:公共服务用地-博望区档案馆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该地块用途拟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1026日。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为农用地。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西侧两百多米处有一家机床制造公司(安徽沪银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通过初步判断其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较小。

(一)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一直为农田用地,地块内未曾有工业企业存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因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周边区域对其影响较小,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铬、汞、镍、铅、有机物总量快速检测结果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作为(公共服务用地,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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