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500万套家电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18年07月01日,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500万套家电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及专家共9位。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为长丰县岗集镇江淮汽车配件工业园合淮路与万安大道交口,性质为新建,产品为洗衣机配套塑胶配件、冰箱门框配套塑胶配件、冰箱抽屉配套塑胶配件、洗衣机盘座配套塑胶配件共50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5年08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500万套家电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于2015年09月25通过长丰县环境保护局长环建[2015]79号审批,开工时间2016年12月,竣工时间2017年12月。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500万套家电塑胶配件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环评报告中注塑机50台,本次验收工程中实际注塑机只上29台,产能达标,污染排放源减少,有利于环境保护。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办公生活废水、保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NH3-N等。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注塑机、混料机、破碎机、塑料磨床、塑料型材铣床、空压机、引风机等生产设备已合理布设在项目区车间内,并设减振基座;破碎机设置单独破碎机车间,并安装减振基座。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产品修饰废弃物、除尘器集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的pH测定值范围为7.06~7.45,SS两日均浓度分别为24mg/L、24mg/L,BOD5两日均浓度分别为184mg/L、151mg/L,CODcr两日均浓度分别为39.1mg/L、33.3mg/L,氨氮两日均浓度分别为26.6mg/L、21.5mg/L,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接排放限值及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6月23-24日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6月23-24日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74mg/L、9.38mg/L,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6月23-24日单位产品排放量分别为0.17,0.16,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单位产品排放量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主要对公司各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6月23-24日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夜间公司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年产量0.7吨,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产品修饰废弃物及除尘器集尘年产量11吨,经收集后作为固废回收利用;废活性炭(HW49)年产量1.2吨、废机油年产量0.8吨、废油桶年产量0.05吨,暂存于厂区内设置的危废临时贮存场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500万套家电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验收建议

  1.规范排气筒设置,满足环境监测要求;

  2.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公示期限自本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255103528

  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3日

  附件1:合肥市天马塑胶有限公司500万套家电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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