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工程主要对城区裕溪河、天河河段范围内及周边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以及新建南岸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裕溪河市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清淤工程、河岸护坡工程、底泥堆场;天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堆场、西坝活水及配套工程、截污管网、东坝拆除、河岸挡墙;污水处理工程;厂外配套管网工程;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天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坝拆除,进行验收,为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阶段性验收。
天河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防洪、防汛在河道上建设了东坝,原东坝为110×40×15m的土坝东侧有块石护坡,有3×1.5涵洞与内外河相通并设有闸门。
巢湖市政府于2009年在距东坝东侧约1000米处建成了裕溪河东桥,东桥是集桥、闸、泵站一体化的防洪排涝通行的设施,设计流量为12.5m/s。
东桥已经完全可以满足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东坝已经不再需要担负原本防洪排涝的任务。同时,东坝将天河一分为二,使天河水体流动不畅,加重水质污染。为改善天河水质,达到天河水环境治理的目标,将东坝坝体拆除,畅通河道。东坝拆除不影响防洪、排涝和通行,而有利于治理天河污染,改善巢湖水质。
2011年9月14日取得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巢发改综字[2011]296号);2011年9月,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2月8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以环建审〔2012〕22号文对《关于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工程于2016年4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1日竣工。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调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编制了《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坝拆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9年9月8日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中心组织了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坝拆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会议,现将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9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葛礼亮
联系方式:18949202101
附件一:upload/2019-9/2019090940845356.pdf
附件二:upload/2019-9/20190909408559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