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县磨墩水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肥西县磨墩水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磨墩水库附近
公示内容:
项目概况
肥西县磨墩水厂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潜南干渠与050县道交口处,项目从磨墩水库取水,周边无养殖场及企业等,满足取水要求和保护条件。采用浮船式取水构筑物。泵站浮船由泵船和泵房组成,浮船按25000m3规模设计。水泵采用DFSS离心泵。输水管出口设有止回阀、电动蝶阀等设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10333.3m2(合15.50亩),日产25000吨自来水。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2020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噪声检测结果分析:2025年1月22~23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厂界东、南、西、北的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剥离与回用、截排水沟、生态护坡、临时覆盖等;
植被保护与恢复:施工后绿化等措施;
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沉淀处理、泥浆规范处置、防渗漏设施;
噪声与扬尘控制:低噪设备使用、围挡喷淋、定期洒水降尘;
生物保护措施:施工避让敏感时段(如动物繁殖期)等。
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噪声等均以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符合验收条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建议
(1)制定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加强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上墙,强化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2)建议企业尽快落实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上墙。
(3)建议运营期间加强对化粪池定期清理、设备风机噪声采取相关防治措施。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1785768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