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北外环路北、湖西路东、杨河北路西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杜集区北外环路北、湖西路东、杨河北路西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杜集区北外环路北、湖西路东、杨河北路西地块,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总占地面152404.33平方米(合228.6亩)。地块现为农用地,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和公园绿地(1401)。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明确,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07)和公园绿地(1401),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本阶段调查工作于2023年5月期间开展,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进行32个土壤监测点位快筛,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未见异常,对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标准,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未见异常,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1-0.5 mg/m3。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可用于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的开发利用,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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