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庐江县水务局、庐江县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建设内容:裴河防洪工程、生态河道构建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生态防护林、智慧管控工程等。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06.15—2025.07.11(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15256708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