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五 | 铜陵市部分县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置不到位 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

2024年4月,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铜陵市发现,部分县区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足、推进不力,城区及乡镇污水直排问题十分突出。
基本情况
铜陵市为长江中下游沿江城市,建成区面积9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万。2023年,铜陵市城市水质指数同比上升8.23%,是全省地表水质量同比恶化程度最严重的省辖市。此次督察发现,铜陵市落实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任务不力,工作推进滞后。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直排问题突出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督察发现,2022、2023年度南部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仅为59.4毫克/升、75.5毫克/升,“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和片区管网排查检测修复工作至今未启动。主城区12条暗渠中327个混流排口尚有223个未完成整治。中心城区1910个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办理率仅为1%。铜官区直至2023年才组织开展初步排查,至督察时尚未对排查出的6000余个错接混接点开展修复。

督察发现,铜陵市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上存在“舍本逐末”现象,不在排水管网排查修复改造上下功夫,而是在河流暗涵大量建设截污坝,通过提升泵将暗涵内混有生活污水的河水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造成生活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现场监测,4月13日–17日,西湖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均值仅为46.2毫克/升。此外,污水渗漏、溢流、直排等问题长期存在,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出现反弹。督察组抽查发现,黑砂河支渠五公里箱涵段为黑臭水体,翠湖入口处幸福渠水质甚至已达重度黑臭;铜官区和谐家园小区生活污水渗漏至雨水管网,恶臭明显,群众反映强烈,在雨水管网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高达1120毫克/升、108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55倍、107倍;铜官区滨江花园、义安区滨江之星小区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并通过滨江花园东侧水体和老玉带河排入长江。

2023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要排查水质为劣Ⅴ类的排涝泵站,并消除污水直排问题。铜陵市排查工作不严不细,未及时发现沿江排涝泵站污水直排问题。督察组暗访发现,铜陵市沿江9座排涝泵站中城关泵站、狼尾湖泵站、磷铵泵站前池水质长期为劣Ⅴ类,五公里泵站前池水质长期黑臭。


(二)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排入自然保护区

枞阳县对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置重视不够,缺乏系统谋划。2017年7月,枞阳县启动建设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县住建部门履职不到位,督促指导不力,导致污水处理厂出现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并在职能变化后,将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仓促移交给县生态环境部门。2019年6月,县生态环境部门接手后,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整改推进不力。截至督察进驻,仅有6座污水处理厂刚刚开始试运行,尚有7座未能投运,治污项目长期未发挥作用。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指出铜陵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督察发现,枞阳县对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为2023年底,但枞阳县直至2022年8月才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由于前期工作基础差、后期工作推进慢。截至督察进驻,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主管网尚未建成,问题整改严重滞后。


枞阳县乡镇生活污水排入自然保护区现象多发。麒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停运,每天约500吨污水直排高塥桥河,浮山镇浮山中学片区污水管网未建成,每天约800吨污水直排罗昌河,两镇污水最终流入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对直排污水采样监测,氨氮、总磷浓度高达17.7毫克/升、1.45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6.7倍、6.25倍。

原因分析

铜陵市住建部门及铜官区对城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不到位;枞阳县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谋划,县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一些水环境问题长期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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